【网络强国这十年】王延华:“风险”“合规”是数据安全保护两个重要方面******
【网络强国这十年——热点聚焦篇】
2021年9月1日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》生效施行,提出了国家推进数据安全标准体系部设,参与数据安全国际标准制定的要求。在这部法律落地实施一周年之际,绿盟科技战略规划部副总经理王延华表示,从总体来看,各行各业数据安防护都在有序推进。其中,一些IT成熟度较高行业,自身有清晰的数据资产台账,其推进速度更快。
他介绍,我国数据安全包含四大块——社会数据、国家数据、企业数据、个人数据。“依照最新的顶层设计要求,分类已经做得非常清楚了,只是在数据界定和归属确权上还需进一步丰富。”
他认为,业界对于数据安全保护主要围绕两点,一是风险,即会不会被窃取;二是合规,即从法律层面上要满足合规要求。所以,从成长环境和路径来看,未来依旧要做好“顶层设计”。
采访:李政葳
后期:雷渺鑫
成都:优化完善商品住房公证摇号排序选房******
中新网11月17日电 17日,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、成都市司法局发布《关于优化完善商品住房公证摇号排序选房有关规定的通知》(下称《通知》),提出不再区分居民家庭购房资格的顺位。
《通知》优化完善了商品住房销售方式,不再区分居民家庭购房资格的顺位,登记购房人的资格复核不再按照户籍所在地、稳定就业地及社保年限进行顺位排序;将原来的无房居民家庭、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、普通购房家庭三类优化为无房居民家庭(含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,以下简称“无房(棚改)家庭”)、普通购房家庭两类。
《通知》明确,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,由开发企业自行组织销售,不再实施公证摇号:1.首次开盘的“双限地”项目及其后续批次房源;2.建筑面积在2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源;3.登记购房人数在房源数(不含200平方米及以上)2倍以内的房源。
《通知》规定,明确建筑面积在200平方米以下且登记购房人数在其对应房源数2倍及以上的房源,实施公证摇号排序选房。
登记购房人数在其对应房源数2倍(含)至3倍之间的,按照无房(棚改)家庭、普通购房家庭两类实施公证摇号排序选房;无房(棚改)家庭优先选购的房源不低于对应房源数的70%,剩余房源用于普通购房家庭选购。
登记购房人数在其对应房源数3倍及以上的,对所有报名成功的无房(棚改)家庭实施公证摇号排序选房;若无房(棚改)家庭不足房源数3倍的,由普通购房家庭按照公证摇号顺序递补。(中新财经)